六安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
| 索引号: | 113414000032292570/202601-00009 | 组配分类: | 清单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日期: | 2026-01-04 15:50 | ||
| 名 称: | 六安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 | ||
| 索引号: | 113414000032292570/202601-00009 |
|---|---|
| 组配分类: | 清单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日期: | 2026-01-04 15:50 |
| 名 称: | 六安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 |
六安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
| 保留事项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一、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行政机关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机关 |
| 3 | 粮油质量检验 |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涉及粮油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二、市工信局 | |||
| 1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权责内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2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 行政相对人 |
| 三、市公安局 | |||
| 1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出具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 2 |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编制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3 |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 公安机关涉及涉案物品处置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4 | 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 公安机关涉及事故车辆处置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出具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 6 | 驾驶人体内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 | 公安机关涉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7 |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测试、检验 | 公安机关涉及车辆驾驶人违法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8 | 精神病鉴定 | 公安机关涉及精神病人鉴定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9 | 伤情鉴定 | 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 四、市民政局 | |||
| 1 | 社会团体换届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 2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 3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 4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 6 | 社会团体登记验资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 7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 五、市司法局 | |||
| 1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资产证明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六、市财政局 | |||
| 1 |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部门、单位的财务鉴证 | 财政部门涉及政府性资金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2 | 典当行年度审计 | 典当年审 | 行政相对人 |
| 七、市人社局 | |||
| 1 | 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编制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八、市自然资源局 | |||
| 1 |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2 | 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编制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行政相对人 |
| 3 | 地形图测绘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4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5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行政机关 |
| 6 | 土地勘测定界 | 自然资源部门涉及土地使用、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相对人 |
| 7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 8 | 矿产资源执法勘测及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报告出具 | 自然资源部门涉及矿产资源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9 | 自然资源监管执法勘测 | 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10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 11 |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行政机关 |
| 12 | 不动产测绘 | 不动产登记 | 行政相对人 |
| 13 | 土地价格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 行政机关 |
| 九、市生态环境局 | |||
| 1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 2 |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 生态环境部门涉及污染防治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机关 |
| 4 | 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检测 | 生态环境部门涉及污染防治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十、市住建局 | |||
| 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机关 |
| 2 | 燃气经营安全评价 | 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机关 |
| 3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机关 |
| 十一、市交通局 | |||
| 1 | 危险品罐体检测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2 | 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机关 |
| 3 | 公路、水运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机关 |
| 4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级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5 | 船员适任培训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 6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7 | 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机关 |
| 8 |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检定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 | |||
| 1 | 种子质量检验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种子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2 | 兽药质量检测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兽药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3 | 肥料产品检测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肥料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4 | 农药检测 | 农业农村部门涉及农药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十三、市水利局 | |||
| 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2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 | 行政相对人 |
| 3 | 水利工程建设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 |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行政相对人 |
| 4 | 水利工程竣工检测报告编制 |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行政相对人 |
| 十四、市商务局 | |||
| 1 | 设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出具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财务审计报告出具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 3 | 设立拍卖企业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十五、市卫健委 | |||
| 1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 2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行政相对人 |
| 3 |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职业健康体检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4 | 医疗机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行政相对人 |
| 5 |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抽检进行检测 | 卫生健康部门涉及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机关(执法事项)、行政相对人(许可事项) |
| 十六、市应急局 | |||
| 1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2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安全评价 |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2.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3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 |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确认(三级标准化企业确认) | 行政机关 |
| 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5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6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8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9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10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11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 |||
| 1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企业登记注册 | 行政相对人 |
| 2 |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鉴定评审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开展气瓶充装许可) | 行政机关 |
| 3 | 市场监管执法委托检测、检验、检疫、鉴定 | 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监管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十八、市城管局 | |||
| 1 | 城管执法委托检测、检验、鉴定、评估 | 城市管理领域涉及需要检测、检验、鉴定及评估的行政执法事项 | 行政机关 |
| 十九、市国动办 | |||
| 1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2 | 人防工程面积测绘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 3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二十、市消防救援局 | |||
| 1 | 火灾物证鉴定 |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 | 行政机关 |
| 2 |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 |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 | 行政机关 |
| 3 | 消防产品质量检测 | 消防部门涉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规范事项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规范内容 |
| 一、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附件第1项。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
| 二、市公安局 | |||
| 1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编制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 |
| 三、市自然资源局 | |||
| 1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
| 2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附件目录第12项。 |
| 3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矿产资源统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13项。 |
| 4 | 开采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11项。 |
| 5 |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12项。 |
| 6 | 勘查方案编制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勘查实施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勘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评审。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9项。 |
| 四、市生态环境局 | |||
| 1 |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编制 | 辐射安全许可 | 有辐射监测能力的申请人可按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开展辐射监测,并形成数据真实可靠的监测报告,申请人也可委托有关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也可以自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 |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独立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审核,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果自行独立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备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条件。 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 五、市交通局 | |||
| 1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自行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设定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
| 2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经验、技术条件和能力,信誉良好的机构编制。审核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特定机构编制航评报告。 |
| 3 | 港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 |
| 4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 | 涉路施工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要求须由中介机构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 六、市水利局 | |||
| 1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5项,已作规范处理。 |
| 2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方案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方案,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4 |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5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 取水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 6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0项。 |
| 七、市文旅局 | |||
| 1 |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文物保护单位 |
| 2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申请单位 |
| 八、市卫健委 | |||
| 1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申请人可自行检测,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
| 九、市应急局 | |||
| 1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秘〔2017〕118号)附件第3项。 |
| 十、市市场监管局 | |||
| 1 | 食品生产许可试制食品检验报告编制(首次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类别) | 食品生产许可 | 试制食品检验可以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
| 十一、市林业局 | |||
| 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 〕11 号)附件目录第81项。 |
| 十二、市国动办 | |||
| 1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检测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工程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保密局 国家测绘地信局 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附件第2项。 |
| 取消事项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一、市教体局 | |||
| 1 |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证明 | 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 二、市财政局 | |||
| 1 | 出具小额贷款公司验资报告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取消试点资格) | 行政相对人 |
| 2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 行政相对人委托 |
| 三、市自然资源局 | |||
| 1 | 自然资源执法矿山测绘 | 自然资源部门涉及矿山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机关 |
| 2 | 建筑物放线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3 |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四、市交通局 | |||
| 1 | 涉路设计施工活动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 涉路施工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五、市水利局 | |||
| 1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水厂初步设计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 2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编制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3 |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800-2500kW以下)初步设计编制 |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4 | 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六、市卫健委 | |||
| 1 | 饮用水供水单位水质检验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七、市市场监管局 | |||
| 1 | 餐饮服务自酿酒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编制 | 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